一、考核原则
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承担着育人的责任。每个导师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学校根据各班学生的学科学习实际、思想心理状况以及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学生和任课教师间进行双向选择,经必要的调整后,使每个教师成为受导学生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辅导教师。辅导教师通过“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参与管理”,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使之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创新,全面提高素质,为成长为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二、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全员育人制度,强化教师参与班级学生管理,保证全员育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将所有教师参与全员育人的情况纳入教师的综合考评。本考核办法采用档案管理评价和教育效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权重分别为60%和40%(即总分为100分,档案管理评价60分,教育效果评价4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档案管理评价(60分)
加强档案管理既是使德育工作落到实处的一种手段,更是为了使我们的工作留有痕迹,以便总结、反思、提高、传承。
档案分《德育导师工作手册》和《受导学生手册》两部分,均应由导师本人填写和指导受导学生填写。(档案每学段末由年级组织检查,检查标准同“教案”,每月一合计,公示后存档,学年末按分数排名,按1/3比例划块赋分,分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赋分60分、50分、40分。)
2、教育效果评价(40分)
各年级要对受导学生的各种加分、减分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建立电子档案,根据受导学生加分、减分,合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3:5:2划块赋分,分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赋分40分、30分、20分。
3、全员育人评价
学年末档案管理评价和教育效果评价两项得分之和即为导师的最后得分。考核优秀的导师可参与全员育人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积分前20名为先进个人候选人。